关于对三亚市河东区中心学校教师住宅楼
项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通报
市各有关单位、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近期,三亚市河东区中心学校教师住宅楼项目建筑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管理,降低文明施工标准,施工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我局质监站多次下达《建筑工程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但项目参建单位认识不足、整改不力,情节较为严重。现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三亚市河东区中心学校教师住宅楼施工过程中,不能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存在:
1、物料提升机设备为淘汰产品,物料提升机无门、无围护;
2、施工临时用电未按照有关规范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盒
TN-S接地系统;
3、未设出入口安全通道,临边防护;
4、脚手架体未设剪刀撑,安全网张挂未到位等问题,在我局质监站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后,各参建单位不能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行为较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
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三亚河东区中心学校;施工单位:海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海南珠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整改期间暂停一切正在我局办理的业务,不再受理新申请业务。待整改完毕,经我局安全复核后方可正常受理。
望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引以为戒,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努力为作业人员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提高建筑业形象。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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