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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建监[2008]2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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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9-23 阅读:1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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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
9
月
8
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截至
14
日
18
时,已确认
254
人遇难,
34
人受伤。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这是一起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和有关政府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国务院已按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为切实加强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此次山西襄汾县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为国庆节假日营造安全、祥和氛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亲自抓、反复抓,抓反复。有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
二、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前一阶段排查治理工作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有关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项目和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保证整改投入,及时组织复查。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立项目部自查体系、监理单位监督体系以及施工企业自控体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力度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章施工行为,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存在严重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责令立即停工;经停工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各地要严格落实市政公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遏制排水行业中毒事故易发态势;要加强对城市桥梁、供水、供气等设施设备的巡查检修,供水、供气企业要着力做好入户访修工作,防止设施设备带伤带病运行。
四、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灾害预报预警。要组织做好排水设施检修,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对危旧房屋、施工现场、建筑边坡等的监控防护,防止发生次生灾害。要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快报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物资和设备的储备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做到迅速报告、及时反应和妥善处理。
海南省建设厅
二
○○
八年九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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