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广泛运用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泛运用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通知》(文明办秘函[2013]11号)(附件1)和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泛运用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通知》(附件2)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尤其是新开工建设项目工地,必须要运用《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的公益广告》(附件3),根据实际选择(附件3)中刊载内容,且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得少于30%。现将“两办”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按要求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办公室《关于广泛运用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通知》
2.海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泛运用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通知》
3.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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