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简体中文  English  
 
首页 项目信息 办事指南 奖惩通报 政策法规 企业风采 培训及供求
会员应用专区
用户名:
密  码:
新用户注册  忘记密码
 网站公告
· 杭州萧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卡遗失声明
· 新余市珠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卡遗失...
·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卡遗失声明
· 江西地质工程勘察院海南分院交易卡遗失声明
· 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交易卡遗失...
· 中信建筑设计(海南)研究院交易卡遗失声明
· 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交易卡遗失声...
· 江西中恒建设集团公司交易卡遗失声明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延期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9-18  阅读:1151

琼建科函 [2009]155

各工程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 [2009]331号)要求,自 201041日起,所有旧版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作废,一律使用新版工程设计证书,同时由我省颁发的乙级及以下级别的(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除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于 2009731日到期,为了确保新旧资质证书的平稳衔接,减少企业负担,方便企业在换证过渡期正常开展勘察设计活动,持有以下资质证书的企业延续使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我厅颁发的乙级及以下级别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含专项及暂定)有效期延续到 2010331日。

  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含专项),其有效期延续到 2010331日。

  三、由我厅颁发的乙级及以下级别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延续使用(除暂定),换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由我厅颁发的土工试验室资质证书延续使用(除暂定),换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持有按旧《标准》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含主导工艺),若新《标准》 (建市 [2007}86号)中已取消该资质的,持有关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对照新《标准》申请资质核定。对取消丙级资质的可按最低级别乙级资质申请核定。对已取消该类型设计资质的可参考同类型同级别的相近资质申请核定。

  六、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函 [2009]331号)及我厅(琼建办函 [2009]14号)要求,需办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更换新证的企业(含专项等),请于 2010331日前按有关规定上报换新资质证书相关材料。

  七、其它有关事项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我省有关规定执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0九年八月十三日

 

( 来源 :海南建设信息网 )

三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传真:0898-88252939
质量安全举报电话:0898-88278767
电子邮件:(暂无)
 
备案序号: